新华社北京4月13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发表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全文如下: (2009━20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北京
目 录 导 言 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 (一)工作权利 (二)基本生活水准权利 (三)社会保障权利 (四)健康权利 (五)受教育权利 (六)文化权利 (七)环境权利 (八)农民权益的保障 (九)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中的人权保障 二、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 (一)人身权利 (二)被羁押者的权利 (三)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四)宗教信仰自由 (五)知情权 (六)参与权 (七)表达权 (八)监督权 三、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保障 (一)少数民族权利 (二)妇女权利 (三)儿童权利 (四)老年人权利 (五)残疾人权利 四、人权教育 五、国际人权义务的履行及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 (一)国际人权义务的履行 (二)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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