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能源控制程序
1.0 目的:对能源进行有效控制,防止意外事故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 2.0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生产过程和维修过程。 3.0 职责: 电工部:对员工进行有害能源知识培训,按要求执行本程序。 生产部:按要求执行本程序。 4.0 定义: 有害能源:指可能造成人员和财产损伤的各种能量,包括电能、机械能、气能、水能、化学能、热能。 5.0 作业方法: 5.1 电工部向员工培训关于有害能源的知识,确保员工认识到其危害性和应对方法。 5.2 电能控制: 5.2.1 当电压为高电压(500V以上时),由电工进行标识,如“高压危险”。 5.2.2 电工部在执行维修保养工作前,应锁断电源或挂上停机阀,并在合适地方(电源箱)进行标识,防止其它人员误启动。如标识“正在维修,禁止启动。”当有人误启动电源或停机箱时,其它人员应立即关闭电源,或挂上停机阀。 5.2.3 所有的设备维修配备锁具、挂阀、专用锁箱、电路断路器装置、阀门锁定装置、锁搭扣等隔离具器。适当时,在维修过程中,维修工将电源或设备用锁具等隔离具器进行锁定。 5.3 机械能控制: 5.3.1 产品、物料、箱子等应小心堆放整齐,高度不能太高(原则上不能超过2米),防止倒塌时压伤人员,损坏财产。 5.3.2 对能移动的工具或设备(如拖车、叉车)等应停放妥当,防止其忽然移动压伤员工和损坏财产。其重量较大时,应用木塞等加固,防止其意外移动。 5.4 气能控制: 5.4.1 对空压机和气罐进行日常保养和维护,当发生泄露时,发现人员应马上通知电工部,电工部关闭空压机,维修气路,维修好以后才能启动空压机。电工部每年将空压机的压力计和安全阀关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校验。 5.4.2 对煤气罐等物品,应小心远离火源,防止气体爆炸。 5.5 水能控制: 5.5.1 水管破裂后,发现人员立即通知电工部,维修人员关掉水源,对管道进行维修,维修好以后重开水源。 5.6 化学能控制: 化学品的使用和贮存依《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和《物料安全资料表》执行,以防止化学品因为碰撞或泄露产生的化学能伤及人员和财产。 5.7 热能控制: 对产生热能的装置,应防止烫伤员工。工作时,员工应小心操作,佩戴手套避免热能烫伤,有此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关闭开关。 6.0 相关文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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