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棉纱的用途根据产品用途常采用再生棉染色后色纺,根据原料和用途决定纺纱细度。
用于织造棉毯、家具布、墙布、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业包布、铺地织物、擦拭布、桌毯、沙发椅套等。
再生棉纱的分类再生棉纱包括棉型再生纱及化纤再生纱。棉型再生纱基本上是由棉针织服装的布角料加工制成,化纤再生纱基本上是以涤纶服装或制品的布角料加工而成。
用于织造棉毯、家具布、墙布、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工业包布、铺地织物、擦拭布、桌毯、沙发椅套等。
GRS再生材料的分类及定义:
1:消费后再生材料:由家庭或商业、工业和机构设施作为最终产品用户产生的、不能再用于其预期用途的材料。包括从分销链中回收的材料。即由消费者消费后再回收利用
的材料。
2:消费前再生材料:在制造过程中从废物流中转移出的材料。排除某些材料的再利用,如返工、再研磨或在加工中产生并且在同一加工过程中会被重新使用的残余料。即不
经过消费者消费的再回收利用的材料。
3:再生比例:产品或包装中以质量计的回收材料的比例。只有消费前和消费后材料才被视为回收含量。
纺织原料工序申请GRS标签吊牌设计规格标准:
1.直接从TE获得GRS标识
2.验厂机构负责颁发符合条件的GRS标识
3.验厂机构须在所有验厂和TC范围内使用GRS标识(符合GRS标识设计要求)
被验厂过的组织:
1.从验厂机构处获得验厂产品GRS标识
2.可使用于验厂的产品
3.非验厂的组织从被验厂过的组织拿产品,非验厂组织不可直接使用GRS标识于该产品
4.被验厂过的组织拥有当前有效的证书,可以在产品外的资料方面声称有GRS验厂。
5.当GRS标识靠近产品信息时,若不是生产是100%GRS验厂,
GRS标识必须清楚地说明不是所有产品是GRS验厂过的。
非验厂过的组织:
1.品牌商和零售商只可以将GRS标识用于供应链末端被验厂过的产品,若卖给其它零售商,原先的品牌商和零售商必须被验厂。
2.只有验厂过的组织可以在最终产品上使用GRS标识。如果品牌商或零售商打包或贴标产品,它必须被验厂。
3.GRS标识可以在脱产沟通的网页、印刷、引导标示中使用。
4.当GRS标识用于特定产品,应遵从标识设计要求和按B部分规定的贴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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